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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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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》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完成2023年度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
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4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4年5月14日18:30前,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书面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书面反映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反映事项、理由、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书面反映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名称、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

受理机构: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

受理地址: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7楼725室

电话:09516076734


附件:1.2023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.pdf

2 .2023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.pdf

3 .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.pdf

4. 2023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.pdf

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
20244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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